花枝招展的姑娘,娇笑连连,老远就过来招呼。>
一个笑着开口往里面呼喊:“妈妈,来客了。”>
软香玉肢轻车熟路地搀上林霭的胳膊,柔软的腰肢扑了林霭满怀:“公子,你可好久没来了。”>
林霭一时呆在原地,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脸刷的一下就红了,闭着眼睛一直念叨。“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那姑娘拉着林霭就往里走,不想却纹丝不动,又不信邪的加了把劲,林霭依旧是纹丝不动』时气急,气呼呼地丢开手,开口讽笑。“不是来喝酒的,你艘们顽呢。”>
林霭无奈地笑着解释:“姑娘,我只是来找人的。”>
“咦~你.....”却见那姑娘面色一变,惊诧地倒退两步,伸手指着林霭。>
“你不是那个小樵夫么。”又见林霭一身风流贵公子打扮,丰神俊朗,郊星目,好一副不羁的俊俏郎君涅。>
姑娘面色不由微微红了起来,笑着开口调笑:“看不出来嘛,小樵夫你这么打扮一番,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林霭有苦说不出,什么叫还挺像那么回事。但好歹是那么个温和的性子,耐心地解释着。“姑娘,劳烦帮我指点下,我是来找三娘的。”>
林霭话还没说完,就见着一个中年女子打里间出来,面上一喜,忙开口招呼。>
......>
三娘却不知是因为何事,面色并不佳,几分失意地走出来。恍惚间听见了林霭的呼喊,才投目看向林霭。>
“哦,原来是你啊。”>
林霭面上赔笑,微微拱手。“劳烦三娘了,我是来找杏儿姑娘的,不知她此时在何处。”>
三娘却面色一苦,眼中秫秫落下泪来。“你来晚了,杏儿已经被那吴良拘走了,早上的事了。”>
原是那吴良昨日仓皇逃窜,领着手下的一众喽啰,钻巷串街的,总算是没见着官兵的踪妓∧里恼火于官兵来的巧,自觉是那群芳阁里的人报的官,竟然胆大心细,又往那群芳阁去了一趟,志得意满地带走了杏儿姑娘。>
三娘心里苦如黄连,她早先也是做着皮肉生意的,终究岁月不饶人,后来转行做着群芳阁里姑娘们的妈妈,已经十几年了↓是最明白这些女子的不易的,年轻时靠着爹妈给的几分颜色,尚且还能挣一碗饭吃,到了年老色衰的时候,往往只能缁衣乞食,再难得善终的。>
杏儿是个有才情容貌的,如若不是放在这秦楼楚馆里,在哪都应当是大家金枝玉叶的小姐。可到底是个孤苦无依的弱女子,这样的世道,哪里能为自己做一点主。可恨那吴良霸道,仗着自己有个在府衙做主簿的姐夫,强抢了杏儿去,此时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呢。>
自家东家又不愿意与吴良那做主簿的姐夫交恶,竟丝毫不顾杏儿死活了,只吩咐由着那吴良去,左右不过是个玩物。>
三娘此时才是对那吴良恨之入骨了,即便在这样的腌诺胤秸庵质虑椴簧偌膊荒芩亢烈种迫锒宰约叶业姆吆蕖?/>
三娘还自顾着讴自己,却被林霭的一声怒吼吓得丢了魂。>
“你说,那吴良在哪?快说。”>
三娘见着面前清秀俊朗的林霭,面上狰狞可怖,面上的目眦欲裂,吓得连话都说不明白了。>
“在,在菜市街的富阳客栈隔壁,那里是吴良的宅子,他,他们惯来都是聚在那里吃酒赌博的。。。”>
三娘这才反应过来,追着林霭的背影呼喊。“小兄弟,不能去啊,他们都是不要命的狠人,你这是去找死啊。”>
可只能看见一个飞快的背影,慢慢地消逝在眼中。>
林霭此时已经是怒火中烧了,向来性格好的他,再也不能维持自己的君子风度了。>
他与杏儿姑娘之间,本就是萍水相逢,之前相助维护,一则是因为自己君子有所为的认知,二则是因为与杏儿姑娘志趣相投,欣赏她琴中的淡雅自爱←本以为之前赶走了那吴良,至少能护住杏儿一时,从长计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不想那吴良竟连一刻都等不得,上赶着就把杏儿姑娘强行拿走了。>
林霭此时懊悔万分,怒火冲着心里如同火烧一般,脚步匆匆,心里患得患失的,只惧怕杏儿姑娘已经..............可千万,千万要赶上啊。>
应天府,菜市街,富阳客栈隔壁的一间二进二出的宅子,隐隐约约地能听见里面传来的呼喝嬉笑声。>
吴良领着他的一众狗腿,在里面喝酒划拳,掷骰水。>
“大,大,大!”>
“小,小,小。”>
“大你个头,都连着让你个球囊的赢了五手了,还你娘的大?”>
“咋的,爷赢了和筛子大小有啥关系,爷先前赢了是爷运道好,你仔细看好了,这把爷还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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