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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黑色回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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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日久,拜金女不是真的喜欢崇拜金钱,而是生命里所有的价值观都被金钱取代,她就像一个独眼的瞎子,只看到能发光的东西了。

莫小戚原本认为她的生命里只可能出现两种人,一种是像陈余生那样的潜力男,还有一种就是自己的同类——出生贫寒,却又不甘心屈服命运,凭借自己的努力往上爬的人。她的生命里只有屈服,要么屈服别人,要么别人屈服她。屈服于前一种人,她觉得无可厚非,他们出身高贵,但是依然凭借自己的才智获取地位。但是眼前的富家女——曾子暮,就不同了,她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靠的是自己的家世并非自己的努力。

在穆小戚面前,她就是一只纸老虎,踢踢腿就能解决问题。

“你管我!“

“莫小戚,你也太目中无人了吧!别忘了,我们是同一战线的人,你的痛就是我的痛,别在那里装高尚,你的心思我都理解。”

莫小戚最讨厌也最害怕别人猜她的心思,何况是一块腐朽而油腻的抹布,好像在擦着她的心脏,她一想到上次在图书馆竟然与曾子暮同流合污,就感到恶心。

而在拜金女眼里,除了人和金子不同外,天下的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你要去远足,带上他嘛!某人一直在为学校取消这次毕业旅行而发愁。”

莫小戚转过身去,看见一个剃着平头,四方大脸,背宽胸厚的男孩。

“她就是你在图书馆说的刘训!”

她低声耳语,曾子暮则高声吟唱:

“他就是刘训了,没错,暗恋——你——好多年!”

有没有搞错!

莫小戚再抬起头,发现那男孩正在看自己,又低下头。

果然是暗恋自己呀!那眼神都像镀了一层金子一样泛着金光,那么迷人。

莫小戚不喜欢他不打紧,关键是他喜欢自己就行。

他喜欢被人喜欢的感觉。

可怜那刘训,耳朵塞着耳机,听着摇滚乐,不远处,两个女孩的讲话他根本没听见。当莫小戚走到他身边,朝他瞟了一眼,头也不回地说:“走!”

他笨手笨脚地跟来,把嘴凑到她耳边说:“你说什么?”

“我没说什么。”

“你刚刚明明说了什么?”

“我刚刚明明没说什么。”

他这样追逐不停,在她面前摇头摆尾,那个大旅行包,把他压得喘不过气也不在意。这更让莫小戚得意!

他一定是喜欢我!

莫小戚的心很久才能平静下来,这也难怪,现在有两个大帅哥陪在她身边啦!

火车平稳地驶出车站,不一会儿,喧闹繁华远远抛在脑后,太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在火车撞击在铁轨的声音里,远处山峦上,闪现出童话般树林的影子,在车窗上倒跑着。

莫小戚记得自己最后一次离开她长大的地方——那些依傍着山峦所建的村子——是在自己十二岁的时候。

十二岁,是一个花季雨季的年纪。

对于一个八岁就跟随姨妈迁往城市生活的少女,四年之后,再回到这样一个荒山野岭,她看到的满眼都是破衣烂衫、破铜烂铁、跟不上时代节奏的生活气息。

莫小戚的家里有四个小孩,莫妈妈为了迎接表哥穆沐,当晚就把两个儿子打发到距家五公里的老公社屋住。

晚上,莫小戚和姐姐挤在一张床上。

姐姐的身上散发着泥土烟灰混合的味道,她还没有满十五岁,看上去却像二十岁出头的女人。她的打扮很成熟,穿的都是妈妈二十年前留下的旧衣服。她的身体被两种色彩占有:

被日头晒到的地方亮晶晶的红,

只要几个小时的功夫,亮晶晶的红就会变成油亮亮的黑。

四年不见,两个小姐妹也没有太多共同的语言,莫小戚一进家门,姐姐就用一种陌生惊讶的眼光死死盯着她看,从上到下打量个没完没了。用那双满是黑色指甲的手扯她的衣服,捋她的头发,摸她的羊皮底鞋。

“四妹儿,四妹儿,你长大了,你长大了。”

小戚倒是觉得姐姐不是长大了,而是变老了。她可怜得像一朵山里的格桑,还没有绽放,就好像要凋谢了。

像她这样的年纪,城里的少男少女们都在享受裙子和烧烤的美宴,而她却要和母亲背负起一家人的生活。

第二天,木楼下的鸡叫声把莫小戚吵醒,吱吱呀呀的木床上早没了姐姐的影子,现在是雨季,正是野生菌收获的季节。昨天晚上她还信誓旦旦要和妈妈、姐姐一起上山拾野菌,但是现在为时已晚,太阳已经照耀在朦胧雨水的远山上。两个一大一小的黑点慢慢飘来,就像两粒在空气中浮动的尘埃。

一颗充满雄心壮志的少女心像膨胀的气球一样,莫小戚看到自己的亲人们生活的样子还是十年前的状态,妈妈身上仍旧裹着一条黑麻布围巾,脚上是一双深绿色的塑料鞋。姐姐除了过年过节把自己盛装打扮之外,平时就是一件外套,一件棉袄。洗澡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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