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不是暴力组织成员,但都和暴力组织有着密切的关系。
韩国暴力组织和黑手党、3k党这些西方黑帮有很大不同。
从某种意义上说,暴力组织有些类似于古代的‘打家’,香港电影中的‘古惑仔’,有黑帮性质,但不完全等于黑社会。和欧美的黑帮比起来,这些暴利组织也就相当于黑帮的外围组织,近些年才有所改变。
他们传统的经营范围有高利贷、催债、开赌场、‘保护’小摊小贩等,近些年开始投资娱乐场所如酒吧夜总会等,同时还涉足建筑和房地产开发、演艺舍业、职业介绍等。
在暴力组织中,低级打手约占三成,月收入大约100万到300万韩元,中层干部约占三成,月收入300万到500万,月收入五百万以上的高层约占三成。相对于韩国的中小企业而言,这已经是‘非常有前途的职业’了。
当然,这么高的收入也不是好拿的。日常工作还好,警方基本上对于他们不怎么理会,只有当政治需要的时候才大规模举行一些行动给老百姓看。问题是或自愿或被指使,他们总是要从事某些犯罪活动,韩国的各种案件是由检查部门做主导的,那些权利巨大的检察官对黑帮下手可是豪不容情。
像今天来的这几个人,也就是在希杰集团不知道哪一级管理人员的指使下,给林婉儿捣乱来了。他们的行为构不成多大犯罪,可能检察官都不屑于立案侦查,问题是林婉儿不能轻饶了他们,否则让这些暴力组织成员纠缠下来,也要费时费力去处理。
林婉儿在这几个人身上踢的那一脚,堵塞了他们的经络,让他们的神经传导出现了问题。他们不会彻底瘫痪,但是会像中风后遗症那样身体不听使唤,勉强能够生活自理,不能从事体力劳动。
在韩国,暴力组织也就是掌权人物放在明面的一些打手,方便为这些大人物做些性质不十分恶劣,但大人物却绝对不能沾边的事情。真正为大人物做脏事的黑帮,还隐藏在水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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