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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九章 鲸鱼捕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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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的时间大约十点左右,朱朗来到了秋心湖小镇,跟着朱朗身后,汪雪,赵莲儿,徐妙锦也一起来了,一到地方看到了这地上超大的鲸鱼皮,这三个家伙直接被惊到了。

三个人是吃过鲸鱼肉的,朱朗告诉三人,鲸鱼有多大的时候,三个小家伙还有些模棱两可,但是等看到这个鲸鱼皮还是真的被吓到了。

要说朱朗对自己的这四位弟弟还真的是够好的,知道他们有心要去制作热气球,就立即命人去捕杀鲸鱼去了。

现在我们国家在上世纪80年代就完全停止了捕鲸活动,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里,蓝鲸、抹香鲸、座头鲸、布氏鲸、灰鲸等14种鲸类被列为一级保护动物,还有20多种海豚和喙鲸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在国内肯定是没人敢吃鲸肉了,有人在国外品尝过鲸肉,认为其很难吃,肉又老又粗,还很腥臭。

古代,养殖技术低下,吃野味是普遍现象,野生动物主要的蛋白质来源,巨型的野生动物简直就是移动肉仓,我以前就翻出过一些古人吃大象肉的记载。

唐代刘恂《岭表录异》记载:“潮循人或捕得象,争食其鼻,云肥脆,尤堪作炙。”

既然大象鼻子都能被端上餐桌,那古人会不会对鲸肉下手呢?

当然也会,毕竟靠海吃海是基本的生存法则,鲸类普遍体型较大,虽然难以捕捉,但是对搁浅后的鲸,古人丝毫不会浪费,肉、油脂和骨头都会被利用。

有学者参考地方志书、地记、文人笔记等史料,发现中国史上记载下来的鲸豚搁浅事件总计176起。其中,东海海域发生的搁浅事件高达112起。这些鲸搁浅后,大部分会被附近的居民割肉分食,脂肪会被拿去制油,骨头拿去当建材。

海盐县方志记载居民割取鲸肉后运至市集贩卖,晋朝郭璞注《尔雅》中就有熬制鲸豚油脂的记载,《海门县志》记载有乡民用鲸骨作桥,象山县的祠堂用鲸骨作房梁。

清人朱翊清的《埋忧集》记载,乾隆年间,乍浦海边搁浅了一头大鲸,长数十丈。人们争先去割肉,结果鲸一翻身,压死了数百人。一翻身压死几百人太夸张了,所以说分食鲸肉这事应该是真实的。

除了分食搁浅的鲸之外,古人还会主动捕鲸。

在湛江,对很厉害的人或是长辈一般尊称为“公”。那么被称为“海公”或是“海公鱼”的,你猜是什么海洋动物?往最大的猜吧,对了,就是鲸鱼。

鲸鱼自古以来便经常出现在湛江沿海,使得湛江捕鲸业相当发达。上个世纪50年代,湛江还有一次捕鲸记录。不过现在由于海洋环境的破坏,加之人类对鲸鱼的过量捕杀,除了偶尔被迫搁浅的鲸鱼,很少看到大的鲸鱼在湛江沿海出现了。

从明朝起,雷州府的捕鲸已经远近闻名了。鲸鱼脂肪非常丰富,厚达十几至几十厘米。渔民很早就会用鲸脂制油,作为渔业实物税,向朝廷进贡。古时候没有煤油,用鲸油点灯照明,无烟无臭耐用,是宫庭最欢迎的贡品,在京城只有皇室和贵族才能使用喔!

据史料记载,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雷州府进贡的鲸油就有3184斤28两4钱,其中遂溪县进贡得最多。到了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徐闻的鲸油上贡数量跃居首位,且整个广东都是雷州府上贡得最多。

到了明末清实,雷州半岛的捕鲸业更是普遍。徐闻沿海的外罗、新寮、城内、白茅一带的海公船,也就捕鲸船,鼎盛时达上百艘。仅新寮六湾村就有30吨帆船10艘,捕鲸人数过百,由此可见当时捕鲸业的发达。

当然了...现在朱朗的出现又将捕鲸给提前了,不但如此,朱朗还给捕鲸指定了一套特有的方法,我们都知道鲸鱼貌似大鱼,实际上是哺乳动物。

古时候湛江渔民虽不懂这些,可是朱朗知道,这鲸鱼有胎盘,会泌乳,特别是知道这大家伙会用肺呼吸,潜水一段时间后,必定会浮到水面换气。

于是朱朗便根据这一特性要求自己的手下进行捕捉。

琼州海峡东由雷州湾至吴川浅海,西到流沙海港都是主要的捕鲸区域,这些区域都是朱朗划分的。

朱朗只要到了冬春季节,鲸鱼会游到浅海产子,这个时候就是捕鲸的旺季了。

冬至一过,朱朗便立即下令,让当地组织船队巡猎,发现鲸鱼后,各船徐徐驶近猎物,用“突刺法”捕捉。船队由9-10船组成,渔具是一种带索有杆的鲸标,长1.5-2米,重10公斤左右。

标钩锐利,缆绳连接牢固,一头缠在船上,一头随杆操作。

每船若干组,每组二人,一人抓标,一人管索,由技术高经验足的人负责头标,一般离鲸鱼2-3米时,头标开始投掷,不管脱落与否中,其他标手补投,数标齐下,万无一失。标钩刺入鱼体后,渔民因势利导,松索让其拖游,待受伤的鲸鱼筋疲力尽后,便拉加船边绑好,再拖到岸上宰杀。

售鲸所得,有约定规矩,按实际中标船数及部位有别分配,每船再按贡献大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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