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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章 终战条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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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功彻底消灭九州几个主要强藩的兵力后,要想彻底跑马圈地把九州占领下来,总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这就好比哪怕把萨旦姆干掉了,尹拉克境内还会冒出一堆山头林立各自为政的小武装,让人不胜其扰。所谓“盗贼蜂起”,就是说的这种情况。

一时半会儿之内,战争也就不可能正式结束。

不过站在江户幕府的角度,自从六月底那一战、岛津光久灭门,江户那边也彻底放弃治疗了。

后续双方陆陆续续打打谈谈,边打边谈,磨合条件,都属于战争的垃圾时间。

一直拖到农历九月底,眼看夏秋台风季都彻底结束了,这都没耗垮郑成功,还额外在本州岛上又丢了几个零碎小藩,

江户幕府终于以一个实际上很低、但面子上略微矜持的姿态,对大明求和,

表示正式承认大明对九州、虾夷的统治完全合理合法,将来也永无争执,

并且承认“虾夷自古以来就不属于扶桑的国土,扶桑只是跟这些蛮夷贸易,并没能实现过统治”——朱树人倒也没让扶桑人直接承认“虾夷自古以来就毫无争议属于华夏领土”,那样也太假,所以只要对方承认从不属于扶桑领土就行了。

反正东亚文化圈里,就只有大明一个正统,其他蛮夷之地,只要不是属于别的文明国家的,大明以华夏正统去开化他们,让他们归附,就顺理成章。

说白了,只要不是属于其他文明国家的领土,大明去圈地就等于是“先占无主之地”,跟对付印第安人毛利人一个性质,土着蛮夷本就是没有国家概念的。

(注:这里的印第安人特指没有形成国家的散装游牧渔猎野人部落,不针对印加帝国、阿兹克特帝国这些已经建立文明国家的,无意冒犯文明国家的土着)

最后,江户幕府还得承认此次战争的定性并非“大明入侵扶桑”,而是吊民伐罪,“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人先犯我,我方惩之。”

一切罪责都是虾夷私商和萨摩藩等吞并大明琉球属国的罪人导致的!

这一系列的操作,大明内部有很多文官觉得不理解,在传统老派官僚看来,打仗赢了就赢了,割地就割地,灭国就灭国,还需要什么条约?自古有这种东西么?

但朱树人却力排众议,坚持在华夏也培养这样的国际法习惯,因为他知道如今这个时代终究已经接近近代了,西方十几年前已经搞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近代外交的雏形已经成型。

如果大明不跟上,未来总不能跟慈禧那样“对全部西方列强宣战”吧?大明再强,哪怕有朱树人的开挂,也只是一时的,如果制度建设不跟上,终究没法同时跟全部外国为敌。

所以该有的国际秩序规则还是要用,只不过大明可以加入到规则的制定中去,甚至将来主推一套由大明立法的国际交涉准则,而不是固步自封白白把国际标准制定权让出去。

这次的对扶桑终战条约,就当是一个练手吧。

如今已迈入1660年代,距离平行时空满清和罗刹人签订尼布某条约也就不到三十年了,提前二十几年开始练手,也算是不错的热身,将来就不会吃亏了。

大明收获了足够多的永久性法理收益后,在实际退兵问题上,也就可以给江户幕府一点小甜头,至少可以让江户幕府对内有所交代,不至于导致历史提前太久脱离原轨。

朱树人很清楚,他并不希望江户幕府因此而倒下,更不希望扶桑人因为这次的“丧权辱国”就对内反思、奋发图强,更不希望扶桑因为外敌而彻底团结起来、尊王攘夷提前近代化。

让扶桑保持各方势力各怀鬼胎的状态,才是对大明最好的。

就好比控制尹拉克最好的办法绝不是把萨旦姆干掉,干掉之后你连个谈判的对象都找不到,还得亲自面对遍地的军阀武装,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后世米国人在尹拉克的教训已经够深刻了。

为了让江户幕府不至于倒下,大明在谈判的最后阶段,也默许了江户幕府对内对外两套宣传口径的做法,并不去拆穿江户幕府。

比如,大明军队从已经被血洗成废墟的长州藩、广岛藩,以及北陆的奥州藩、羽州藩、仙台藩撤军时,实际上当然是大明自己不想打了,从泥潭抽身主动后撤,双方也没有发生更多伤亡。

但大明也允许江户幕府对内宣传时,将这种撤军描绘成“江户幕府领导的英勇扶桑军收复失地,成功击退明军,在扶桑生死存亡的关头保住了国家,防止了丧失更多国土”。

反正这种宣传只在扶桑国内说说,用的是日语,又不会到国际社会上丢大明的脸、损大明的威望。

而江户幕府要保这个面子,也不是白保的,大明在撤军时,可是要求江户幕府不能把仇视大明的诸侯分封到这些腾出来的领地上。

最后,长州藩的地盘,以及广岛藩的一部分,就成了大明走狗、扶桑内奸黑田光之的地盘。黑田光之因为最后投靠郑成功当内应,同时被他坑的岛津光久这些都死绝了,高层死无对证,居然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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