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的数个月,两人生活的很和谐。他们天天一起出往捡野果,往河里抓鱼,还会捕猎任何想吃的动物,欢笑声撒遍了山上的每一处处所。在这座山里,没有什么是他猎不到的,有一回抓了一只老虎,两人兴奋的庆祝了一个晚上。烤了老虎肉,还用虎皮做了褥子,在上面进行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欢爱。
那一夜他吃了虎鞭,似乎特别激烈,他们的夫妻生活一直很合拍,尤其是在床上,配合的简直天衣无缝。他一向不重视男女床第之事,但是对她却似乎要不够,也就是那一夜,她怀上了他的孩子。
他兴奋极了,他活了几千年,换过几次肉身,与他欢爱过的女人一千辆马车都装不下,却从来没有人怀过他的孩子。
他认为自己这样的怪物是不能有子嗣的,没想到她竟然有了。现在做父亲的心情美好的让人心醉,他很想知道,自己生出的孩子会是什么样?
他兴奋着,期待着,天天都会出往给她找各种补品,找各种好玩的玩意给她解闷,陪着她看每一天的夕阳。
他活了近万年都没爱上过哪个人,也没把任何人当成过他的家人,但是他深深爱上这个女人,有了想要和她生生世世在一起的激动。
固然她时而有些迷糊,固然经常说出的话很雷人,固然她对人冷冷清清,就算欢爱的时候也不够热情,固然她不会做任何家务,固然……她有那么多的不足,那么多的不满,但他还是很爱她。她不会做饭,他会,会天天换着花样做给她吃,只为了她,把她养得白白胖胖。
两人相处了三个月,她的笑脸成了他唯一的慰藉,而他也领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就在他认为他们会长久生活下往的时候,忽然有一日,她对他说想吃龙肝凤胆。龙凤是天上神物,轻易猎不得的。不过既然她说出来了,就算再难他也要走一趟。
离开的时候是早上,她忽然抱着他的腰,逝世逝世不肯松手,他问她怎么了,她摇头不肯说,只叫他快往快回。
他走出门时,感得手背湿湿的,似乎是她的泪。他心里甜甜的,本来她这么舍不得他,只是出往一会儿,她就哭成这样。
这一趟他出往了三天,也没碰上什么龙凤,担心她一个人,便飞了回来。可等到了茅屋,早已人往屋空。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第一次看见她写字,她的字很俏丽,颜筋柳骨,笔走龙蛇,每一个字都力透纸背,一点也不像女人的笔体。
字如其人,他第一次才创造,本来她身上还有坚毅的一面。走得这么决尽,纸条上只一句话:我走了,不要找我。
什么叫不要找她?她是他的妻子,是他孩子的母亲,是他所爱的人,他怎么可能不往找?
此时方明确,本来她让他往找龙肝凤胆是故意把他支出往,那一滴眼泪是为他流,却是离别的泪水,她早就想走了,却一直在骗他。
他发了疯似地跑下山,发了疯似地找她,发了疯似地叫她,然后惊愕的创造自己竟然不知道她的名字。她从没说过自己叫什么,是哪儿的人,就像他从来没跟她说过自己是谁。两个互相不知道名字的人,竟然在一起生活了三个多月,想想都觉不可思议。
就算不知道她是谁,他也能找到她,这个世上没有他办不成的事,一国公主?假如他愿意,可以随时弄个国家做个天子玩玩。
他在各地往探听她的消息,不过几日就知道了她是胡武国的长公主,胡武国事个不大不小的国家,还算富强,百姓也能安居乐业。只是最近胡武国和齐国联姻,传说胡武国的长公主,要嫁给齐国的大皇子。
公主嫁皇子,门当户对,天作之合,一个美貌清雅,一个才干出众,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他恨的咬牙,她居然敢怀着他的孩子嫁给别的男人,这个可恶的女人,别让他逮到她了。
出山的第七日,他在胡武国的都城见到公主出嫁的队伍,那送嫁的队伍,绵延十里,锣鼓喧天,好不热烈。在皇辇中的她,从容、崇高、俏丽,雍容,隔着厚重的纱帘依然可以看见她俏丽的姿容,那头戴黄金珠冠,身穿大红嫁衣姿势,尽显公主气派。
而很讽刺的,他就像一个被抛弃的弃夫,在这里傻呆呆的看着抛弃他的女人,欢欢乐乐的嫁给别的男人。
惋惜,他这个弃夫从来不是好欺负的,也不会只是眼睁睁看着。他打了个响指,引来一阵狂风,大风卷着黄沙扑面而来,吹的整洁的嫁队七零八落。人们忙乱起来,马队散了,依仗乱了,皇辇也被吹的东倒西歪。
在狂风中他涌现了,迈着坚定的步伐,一步步走到她眼前。很奇特的,皇辇中的她并没有花容失色,她定定地眼神看着他,仿佛从腹中吐出了一口悠远的真气,“你来了。”
她似乎早知道他要来,甚至在期待他的涌现。在与她对视的一霎那,他怒气全消,只低声道:“跟我回往吧。”
她挑了挑眉,似讽刺地语气,“我为什么跟你回往?”
“你是我的妻子?”
“妻子?”
她幽怨地眼神扫了一眼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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