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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舆金辇璧,窃盗鼎司(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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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功对沈树人这个一路罩着他的大哥,还是毫无保留的。沈树人让他把证据都拿来,他分分钟就照办了,立刻让手下过船去取。

郑成功也丝毫没考虑“大哥这么做,是不是有打算以朝廷公器的威慑力,来谋取私人利益”。

这并非郑成功不忠于大明,而是他如今满眼看到的大明官僚,公忠体国人品值得信赖的实在是太罕见。

郑成功如今也才刚要十八岁,觉得自己还没有看穿人本质的眼光,所以大哥说谁是坏人,他就当谁是坏人。

至于大哥自己,那肯定是天字第一号大明忠良,帮大哥做事就是忠于朝廷。

一刻钟后,沈树人看着手上刚拿到的新材料,大致梳理了一遍。

饶是他有所心理准备,看到细节后,还是不禁被这事儿的严重程度惊到了。

郑成功手上的证据,起码能证明,涉及江西九江府、南昌府、饶州府、袁州府四府之地,累计至少六七家地方豪绅望族控制的商旅,涉嫌跟蔺养成的流贼有物资交易。

而且,这还仅仅是最近的交易。按照蔺养成属下被严刑拷打得出的口供,此类交易至少持续了将近三年。

当初的交易对象,也不仅限于蔺养成,还有如今已经死了的刘希尧和贺锦。

交易时间从崇祯十一年他们还没被熊文灿招降之前、到招降之后、再到后来崇祯十二年又被张献忠裹挟再次谋反。

严格来说,这些交易当中,只有其中崇祯十一年下半年、到崇祯十二年上半年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算是合法的。

因为当时蔺养成、刘希尧已经暂时归顺朝廷、算是洗白身份,是“圈地自守”的大明地方将领,大明商人当然可以名正言顺和他们做生意。

可是,在这些流贼被诏安之前、以及再次复反之后,依然跟他们保持物资贸易往来,这就铁定是通匪,没得洗。

最后,郑成功的那些证据还显示,这些江西豪绅富商之所以冒险坚持交易,基本上就是因为贪图其中的巨额利润——

之前刘希尧蔺养成还是合法的大明将领身份时,他们每年采购过冬紧缺物资时,价钱也都比较便宜。

因为是合法生意,竞争就激烈,入场的人就多,当时至少有二三十家江西商人分这块蛋糕,物价也就哄抬不上去。

蔺养成等人复反后,又变成匪的身份了。继续保持交易,卖方的风险就大了很多,所以原本的二三十家供应商,锐减到了六七家最有势力的留下。

这些人往往后台硬、遇到朝廷检查也有人通风报信,所以才有这个胆子——

这也很好理解,就好比21世纪初、开允许未成年人的网吧是合法生意时,做这门生意的人就很多,大家利润也薄。

当这事儿三天两头要被突击检查时,那就只有后台铁的人才能做这块生意。卷的人少了,也就能富贵险中求。

这些通匪奸商行径,说实话,《明史》上也没写,沈树人靠穿越者的先知先觉,也不可能知道。

他前世读史,也只听说明末的晋商有“八大蝗商”是通鞑的狗汉奸,至于通流贼的,确实不显眼。

现在想来,可能是这种人太多了,每个省都有为钱不择手段的奸商,没必要地域歧视。

沈树人甚至在名单里再次看到了前湖广兵备袁继咸的家族、在袁州府的通匪富商名单里。

袁继咸本人,沈树人是一直想要交好的,毕竟是忠臣,历史上也是对抗左良玉的一个重要臂助。

但只能说,明末那些豪绅士大夫的家族,家大业大之后,要维持住,贪钱不择手段、通鞑通匪太常见了。

之前被沈树人搞掉的朱大典,要论将来宁死不降鞑子的气节,那也算是大明忠臣,可贪钱也是一样贪。

明末士大夫身上,贪和忠于民族气节,往往并不矛盾。

几乎可以说至少八九成的人都贪,无非贪多贪少。

而其中可能有一小半、贪的同时还兼顾民族气节。

剩下的一大半,那就是又贪又没民族气节。

……

沈树人通盘梳理完之后,把东西先收好,斟酌了一下应对策略,这才循循善诱地对郑成功说:

“大木,这事儿我也很想直接捅到上达天听、一扫积弊。但事儿太大了,一次性得罪的人太多,怕是只会惹祸上身。

咱也只好讲究一点策略,设法分化瓦解、拉一派打一派,不能同时把这批江西奸商背后的豪门都得罪完了。”

郑成功不是很理解,但他也知道大明官场如今是什么德行,知道如果一次性树敌太多会有什么麻烦。

他深吸了一口气,直截了当表态:“大哥,你说该怎么做吧。”

沈树人摸了摸鼻子:“这些口供,应该都不假,但是,还不够详细,再稍微多问几份,换些不同的角度——

比如,问问看,这些跟他们串通的江西豪绅里面,有哪些原先是只走湖广黄州府、黄梅县的县前河商路的?又有哪些,是走南直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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