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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插队是因为我没素质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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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严格来说。沈树人前世读史,却不知道崇祯末年、江西豪绅与鄱阳湖对岸的流贼之间的贸易。这并不能怪史书没有记载,只能怪他读书少,不详细。

他前世作为一个国际关系智库的工作人员,读史只需要读跟军事外交有关的大部头,而对那些皓首穷经的细节,则没必要多考据。

所以他对明朝的一手史料研究,只是大略读了《明史》,剩下都是一些现代人的分析解读文章。

但如果他前世还仔细读过这些地方的地方志,那他就会看到一条记载:

在九江府的地方志上,就写着崇祯十四年之前,九江知府是周璜,而周璜就是因为任内不能禁绝治下奸商“交通流贼”,最后被朝廷处分,于崇祯十五年换上了新知府史惇。

史惇到任后,“严保甲,勤哨探,贼不得渡。隔绝黄梅、广济等处贼”,算是让九江当地通匪的情况大为改善。但最后,这个史惇也因为在此事上“刚直不阿,得罪乡党仕宦”而被排挤、去职归乡,回了常州金坛老家。

如今,一切都因为蝴蝶效应而稍有改变,可以被江西豪绅奸商“交通”的流贼大大减少了,只剩下一家蔺养成,而原本“交通”的大头刘希尧已死。

但是,周璜等人的秉性却是不会变的,江西豪绅的吃相也是不会变的,无非时间上拖延、程度上减轻,最后兜兜转转还是阴差阳错撞到沈树人和郑成功手上。

……

因为要跟郑成功重新处理证据,沈树人不得不多耽搁了一天,拖到次日、腊月二十九一早,他才让郑成功派出心腹勇士,去距离湖口不远的九江府治、德化县城送信。

一大早,点卯的时间刚过不久,也就辰时左右,知府周璜刚刚开始办公,就听到府衙外面一阵喧闹。(点卯是卯时三刻点的,也就是早上六点半。不是卯时初,卯时初才五点)

周璜官威还挺大,立刻厉声呵斥手下的衙役速速前去查明,不一会儿,衙役就慌慌张张地跑来回报:

“回府台,是湖广盐法道衙门、厘金稽查司的人,说是佥都御史沈树人莅临九江,得了下属汇报,说咱九江府等地有人通匪,沈道台大怒,让你速速去湖口镇拜会澄清。

城外湖边的码头上,有湖广盐道的缉查战船停着呢,听巡防水师的人说,船上似乎还有红夷大炮!”

“有红夷大炮战船?这沈树人想干什么?他目无王法的么!”周璜这才心中一惊。他虽在江西做官,却也听过沈树人的威名,知道他这两年崛起之速、风头之劲。

治下几家后台硬的豪门与蔺养成刘希尧做生意,周璜是一贯知道的,他也没办法。

江西从来都是大明南方、关系户盛行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有明一朝,因为江西籍的进士数量很多,朝中很多大佬的家族留在本地,沾亲带故,以至于来江西的地方官,压根儿谁都不敢得罪。

他周璜区区一介知府,哪怕九江是上等府,他这个知府有正四品,也依然没多大能量。

所以还不如跟那些人同流合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周璜自己虽然从未沾染过那些生意,但他也收受过那些家族的好处,每年总能例行分润到几千两银子的打点——

这些送银子的大户,也是比较有艺术的,不会直接明着说为了哪件事儿才送,免得落了下乘,似乎是为了托抚台办事才送的。

体面人,都是不管有事没事,一年四时过节,都有例行的人心孝敬,多事之秋,无非是年节随礼多一点。

这样就绝对不落把柄,永远让人说不清是为了什么事情而送,可以一直和稀泥和下去——具体不好多说,但凡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多看看罗张三的行受索贿案例法条辨析,懂的都懂。

“沈树人找上门来,这事儿可就闹大了,他们家可是有钱得很,油盐不进,听说为了大明还倒贴钱做官,这可不是银子能拉下水的……

诶,不对,自史抚台几个月前正式调任漕运总督后,如今皖抚空缺,咱九江府可是重新划归江西巡抚治下了。他沈树人要缉私,最多也就在湖口外堵截,凭什么上门抖威风?”

自知理亏的周璜,紧张思忖了一会儿之后,忽然觉得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意识到自己之前过于紧张了。

自己跟沈树人之间,明明还互不统属呢!就算有案子牵连、确实是江西地方官场理亏,他也不该直接越权管辖!应该先通知江西巡抚,然后让江西巡抚行文来问!

说个最简单的例子,后世普通看客也能听得懂的:如果后世湖北高院要到九江中院质疑一个管辖权的争议,它能直接争么?当然不行!

按照诉讼法,那得找两个争议院的共同上级裁定。别说九江中院无法决定争议移送,连江西高院都不能决定,跨省案子的管辖权争议,就得闹到最高院去了。

明朝的法律程序没后世那么复杂,但道理是相通的,至少沈树人不该直接找九江府,他得走流程。

想到大明律法站在自己一边,周璜胆子也恢复了一些,连忙让人去回复:

“你们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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